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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科室设置情况
2020-10-10 11:57  

(一)科室设置


 

        科室

     联系方式

      人事科

    0879-3017877

      劳资科

    0879-3017877

      师资科

    0879-3017878

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科

    0879-3017878


(二)科室工作职责

普洱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教职工队伍编制的规划、制定、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定年度增人计划、人员招聘工作。

2.负责全校工作人员招聘,制定教师、管理岗、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进人计划、选留;各类人才项目的评审、推荐;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制定和招聘工作。

3.负责学校内设机构设置、调整的审核、报批及撤销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校内各机构岗位编制的制定、调整等工作。

4.负责编制的规划、制定和使用,核定全校各类人员的编制和管理工作;编报年度劳动用工计划。

5.负责办理学校教职工调入、调出、辞职、辞退、自动离职、校内流动、人才引进等人事调动的审核、报批及接收手续。

6.负责退(离)休、延退、返聘人员的审核、报批、有关手续办理工作。

7.负责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审批及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8.负责全校事业编制人员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签订、续聘、解聘等工作。

9.负责编制外合同制人员聘用合同的签订、聘期考核、续聘、解聘等工作。

10.负责校内转岗、校内调动等审批及管理工作。

11.负责复转军人和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审核、报批、有关手续办理工作。

12.负责教职工病、事及探亲假期审批、办理手续及备案工作。

13.负责教职工考核、聘任和教职工违纪处罚奖惩工作。

14.负责接待和处理有关人事工作的来信和来访。

15.负责年度、月度统计等有关人事数据的统计工作。

16.负责管理教职工人事档案,办理有关人事证明。

17.负责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普洱学院人事处劳资科工作职责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正确执行国家和学校工资、津贴、福利和保险等薪酬待遇政策。

2.根据上级政策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起草修订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核算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学校的发展战略,参与校内分配制度改革的调研、起草分配方案并组织论证、试点、总结和实施。

3.负责制定工资、津贴、福利和保险政策的日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

4.负责学校省管干部工资审批系统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办理省管干部相关工资业务的审批工作。

5.负责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审批系统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包括日常工资变动和两年一次的正常晋升,办理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定级、晋级、聘任、调整和绩效工资总量的审批工作。

6.负责学校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及临时用工人员工资的核定、调整及审批备案工作。

7.负责工资系统其他管理,包括增员、减员、技术职称、职务、学历变动、延迟退休、提前退休等由此引起的工资变动;负责工资档案表、工资变动表以及工资册的填写、整理工作。

8.负责教职工薪酬数据维护、统计分析、信息服务、政策咨询、劳动工资等各项统计工作。

9.负责教职工丧葬费、抚恤金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教职工各种假期、探亲待遇、残疾职工年审与生活补助的审批管理工作;

11.负责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的开具,学校各类人员的工龄认定与接续工作。

12.负责学校工资福利方面文书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13.负责接待和处理工资福利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并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14.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普洱学院人事处师资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师资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发展规划,负责全校师资队伍规划、建设及培养工作。

2.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职改领导小组的意见,起草修订完善职称评审有关实施办法、评审程序等文件报告。

3.负责组织开展年度教学、实验、社科、自科系列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组织工作;其他系列的申报、推荐及上报备案工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审定申报材料。

4.负责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定职工作;负责办理调入人员的职称资格重新认定工作。

5.负责组织召开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审批大中专毕业生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会议。

6.负责下文公布各年度获得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设计、打印、发放及遗失补办工作;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7.负责组织本校专家鉴定外单位委托职称评审学术评议工作。

8.负责处理职称改革领导办公室日常事务。接受政策咨询、处理来访来信;协助部、省、市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专家评委遴选及推荐工作;

9.负责教师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相关数据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

10.负责特殊岗位、专职科研、特聘教授管理;负责兼职、客座等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协调管理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相关工作。

12.负责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科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教师管理和服务等相关工作。

2、负责牵头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学校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教育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开展全校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学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3、负责统筹教师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

4、负责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先进人物评选、师德典型宣传等活动;建立健全教师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制度,加强教师思想教育管理。

5、负责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定师资培养等相关规章制度。

6、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教师的教学能力跟踪培养、负责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和协调促进教师职业发展的各类培训。

7、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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