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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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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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任领导情况

      处长

      副处长

     教师工作部副部长


(二)岗位职责

人事处处长岗位职责

1.主持人事处的全面工作。

2.定期召集会议,研究、讨论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作出决定。

3.及时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对本处干部进行考察、培养。

4.统筹管理全校职称评审工作。

5.负责工资、文字材料、统计报表的审签。

6.定期向校领导汇报工作,通报人事工作的有关信息,拟订有关政策供党委决策

7.保持与上级部门的联系,负责协调与校内外有关部门的关系。

8.搞好调查研究,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人事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做好处内各项工作。

2.就工作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向处长通报情况。

3.建立健全人事处内部各项工作制度。

4.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做好人才的服务和事务管理工作。

5.负责教职工培养、年度考核、鉴定、奖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推荐、表彰有关先进人物的工作。

6.组织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等的选拔。

7.负责办理聘任兼职教授、特聘教授及各类兼职人员的有关手续,并负责办理校外单位聘请我校人员的审批工作。

8.做好调查研究,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

9.处长不在校时,代替处长主持全处工作。

10.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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