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按照《普洱学院2022年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岗位聘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二级学院成了本学院的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并将工作小组的组成及岗位聘用方案报人事处备案。备案后开展工作,工作小组成员需对方案进一步学习,务必熟悉《方案》的内容。
(二)此次岗位聘任的对象为全体编制内教职工(厅级干部除外),非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聘任另行安排。
(三)教职工本人对照《方案》中所列的条件如实填写岗位聘用申报表提交至岗位所在部门或学院,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的管理人员,岗位聘任申请及证明材料需按参与聘用归属交到相应的学院或部门进行审核,并完善“与原件一致”签章手续。
(四)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各级别岗位履职时间指实际聘任在某一级岗位时间,聘任在相应职称最低级岗位聘用时间可按获得相应职称次月起填写,其余较高级岗位(三级、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聘用时间按岗位聘任时间填写及审核。
(五)各部门、二级学院按照《方案》规定的聘任条件进行审核,对材料严格把关,其中各级别岗位的履职时间必须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只有达到履职时间要求的才可以通过竞聘被聘用到相应的岗位。如果某一级别岗位按照履职时间,在本轮聘任中没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即使该级别有岗位空缺,也不能降低条件聘用,剩余的岗位调整到下一级别岗位使用。
(六)由其他事业单位调入教职工,如有空余岗位,在我校之前的岗位聘任等级及聘任时间,可连续计算,但须由本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试用期内人员暂不参加岗位聘用,待试用期满按转正定级结果进行聘用。
(七)管理岗聘任工作由组织部负责聘任审核,对其申报岗位的条件进行审核,对审核后认为达到条件的予以公示,由学校进行聘用。
(八)非主系列中,图书资料、档案类由图书馆负责聘任审核;会计、统计、经济类由财务处负责聘任审核;工勤岗位及其它非主系列,如:实验、出版、卫生技术、社会科学研究类、工程类、政工类等由人事处负责聘任审核。
二、时间安排
(一)2022年10月11日前,各二级学院将本学院的岗位考核及岗位聘用方案报人事处备案;所有教职工个人填写《普洱学院岗位聘用申报表》,申请晋升聘用填写《普洱学院岗位聘用条件登记表》,附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属学院(部门)。
(二)2022年10月21日前,各部门、二级学院完成所属人员岗位聘任审核工作,安排并将聘任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至少3个工作日,自行留存公示痕迹材料。
(三)2022年10月25日前,各部门、二级学院将经公示无异议聘任审核结果《普洱学院岗位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普洱学院教职工转岗申请表》(只需转岗人员填报)报送纸质及电子版。
(四) 2022年11月10日前,人事处将各单位聘任审核结果汇总提交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2022年11月20日前,人事处将聘任结果公示并上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批。
(六) 2022年12月,根据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批结果,签订聘用合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岗位设置及聘用涉及每位教职工切身利益,各部门、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时间进度和聘任条件完成工作。
(二)各部门、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进行材料审核和报送,对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报送材料按“申报条件”符合情况严格审核。
(三)《普洱学院岗位聘用条件登记表》涉及教务处、科技处审核意见,由各部门、二级学院统一报送审核。
(四)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处。
附件:1.普洱学院岗位聘用申报表
2.普洱学院岗位聘用条件登记表
3.普洱学院岗位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4.岗位设置与聘用申报材料清单
5.普洱学院教职工转岗申请表
普洱学院
202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