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任领导情况
处长
副处长
教师工作部副部长
(二)岗位职责
人事处处长岗位职责
1.主持人事处的全面工作。
2.定期召集会议,研究、讨论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作出决定。
3.及时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对本处干部进行考察、培养。
4.统筹管理全校职称评审工作。
5.负责工资、文字材料、统计报表的审签。
6.定期向校领导汇报工作,通报人事工作的有关信息,拟订有关政策供党委决策
7.保持与上级部门的联系,负责协调与校内外有关部门的关系。
8.搞好调查研究,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人事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做好处内各项工作。
2.就工作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向处长通报情况。
3.建立健全人事处内部各项工作制度。
4.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做好人才的服务和事务管理工作。
5.负责教职工培养、年度考核、鉴定、奖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推荐、表彰有关先进人物的工作。
6.组织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等的选拔。
7.负责办理聘任兼职教授、特聘教授及各类兼职人员的有关手续,并负责办理校外单位聘请我校人员的审批工作。
8.做好调查研究,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
9.处长不在校时,代替处长主持全处工作。
10.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