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洱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按照普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程序,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现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同时将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开考岗位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已公布(附件1),请考生查询。
二、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2021年5月28日8:30—18:00到普洱学院人事处(和谐楼316办公室)进行信息核验。核验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一)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
(二)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三)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四)报考岗位“备注”栏有“中共党员”的党员证明材料(由所在党组织出具并盖章)。
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
(一)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试者综合能力。
(二)笔试时间: 2021年5月29日上午10:00—12:00。
(三)笔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四)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知识,主要针对政治思想素质、教师职业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
(五)考生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名单于2021年5月29日在普洱学院官方网站(www.peuni.cn)公布,请考生查询。
(六)请拟进入面试的考生于5月30日10:00前到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如同一岗位出现主动放弃人员,则相应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1年5月30日下午14:00—18:00。
(二)面试地点:由各用人部门通知。
(三)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综合分析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四)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取消该考生录用资格。同一岗位面试成绩都低于60分,取消该岗位。
五、综合成绩计算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如有疑问请向普洱学院人事处咨询,咨询电话:0879-3017877。
监督电话:0879-3027115。
六、考试疫情防控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考前3天提前申领“健康码”,做好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普洱学院人事处。
(二)考生下载打印并签署《普洱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2),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
(三)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四)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五)“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 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
(六)“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七)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八)“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十)对考前或考试时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十一)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十二)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考生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均应佩戴口罩。
(十三)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学校将在普洱学院官方网站(www.peuni.cn)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十四)考生应知悉告知事项,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普洱学院
2021年5月20日